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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 报

经过建筑室、办公室和总师室的共同努力,我院申报的人防工程设计乙级资质,于2014年5月5日获得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,这标志着我院可以承担本省范围内2万平方米以下人防工程建设项目(不含各类人防指挥所、专业队工程、医疗救护工程、一等人员掩蔽部)主体工程、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的设计业务。


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

2014年5月16日

2014-5-19 10:15:06     浏览人次: 1157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