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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黄景尧同志退休的通知

院属各室、队:

根据国务院国发【1978104号文件精神,黄景尧同志符合退休规定。经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批复(建人【201581号),同意黄景尧同志自20158月起退休,其退休工资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执行。

2015-7-31 10:37:05     浏览人次: 5275